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艺术中国我来说|马耳他青少年唐龙:期待到中国学习武术******
书法、中阮、马头琴、京剧、昆曲、皮影、古筝、扬琴……中国艺术既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,也是海外青少年了解中国、感知中国的亮丽名片。
“中国文化和艺术博大精深,令人惊叹。”来自马耳他的青少年唐龙对中国文化十分热爱,喜欢舞龙,也学过做中国风筝。
“我很想在中国学习武术,所以一直在学习中文,希望有一天能用中文和中国老师交流。”武术是唐龙最喜欢的中国艺术,学习武术让他变得更自信,也交到了很多好朋友。
监制:高赛
策划:钟蕾蕾
制作:周雨涵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